抚州2024年末常住人口353.48万人 城镇化率60.36%

2024年抚州市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

按照国家统计局、江西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,2024年抚州市人口变动抽样调查采取多阶段、分层、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,全市共抽取219个村级单位为调查样本,调查人口3万余人。现将根据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全市2024年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:

一、常住人口总量

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53.48万人,比2023年末减少2.78万人,减少0.78%。

二、城乡构成

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,城镇常住人口213.35万人,乡村常住人口140.13万人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(城镇常住人口占全部常住人口的比重)60.36%,比上年末提高0.64个百分点。

三、年龄构成

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,0至15岁人口71.95万人,占总人口的20.35%,其中0至14岁的人口为65.68万人,占总人口的18.58%;16至59岁的人口为212.41万人,占总人口的60.09%;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9.12万人,占总人口的19.55%,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.51万人,占总人口的13.72%。与2023年末相比,0至15岁人口占比下降0.95个百分点,16至59岁人口占比下降0.07个百分点,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提高1.01个百分点,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提高0.32个百分点。

四、性别构成

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,男性人口182.43万人,占总人口的51.61%;女性人口171.05万人,占总人口的48.39%。总人口性别比(以女性为100,男性对女性的比例)为106.66,比上年末下降0.32。

五、人口自然增长

2024年全市出生人口2.42万人,比上年增加0.01万人;死亡人口2.66万人,比上年减少0.06万人。人口出生率6.81‰,比上年上升0.07个千分点;人口死亡率7.50‰,比上年下降0.11个千分点;人口自然增长率-0.69‰,比上年收窄0.18个千分点。

六、地区分布

按行政区划分,在全市11个县(区)中,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有1个,在30万人至40万人之间的有1个,其余9个县(区)常住人口总数均低于30万。

按普查机构分,在全市11个县(区)和抚州高新区、东临新区中,常住人口超过80万人的有1个,在30万人至40万人之间的有1个,其余地区常住人口总数均低于30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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