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体制

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法徽及标识

主条目: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

中国的司法行政机关是从革命时期的行政机构发展而来的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,可分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是国务院(中央人民政府)司法行政机关。省、自治区司法厅,直辖市司法局是省级司法行政机关。地级市、地区(盟)、自治州司法局是地级司法行政机关。县、县级市、市辖区司法局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。乡、镇司法所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出的基层司法行政机构。

机构设置

编辑

以地市司法局为例,一般设有:

内设机构

办公室

政治部

纪检监察室

基层工作科(兼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办公室)

法制宣传教育(普法)科

计财装备科

法制法规科

强制戒毒科

直属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

司法考试中心

司法鉴定中心

法律援助中心(“148”法律服务专线)

公证服务管理中心

律师管理中心

下属分局、司法所

监狱

编辑

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: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

主条目:中华人民共和国羁押场所

更多信息:司法部监狱管理局、公安部秦城监狱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军事监狱
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》(以下简称《监狱法》)规定,“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”。监狱的任务是正确执行刑罚,惩罚和改造罪犯,以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。

[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]